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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防溺水专项安全工作的通知

 

 

 

武校安办〔2016〕3号

 

 

 


关于做好防溺水专项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入夏以来,天气已逐渐变热,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全区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各级教育部门关于预防溺水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教育管理、家校配合和联防联控工作,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努力减少学生溺亡人数。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

一是高度重视预防溺水工作。各校要充分利用六月份安全生产月和暑期前系列安全教育活动等时机,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安全教育。

二是迅速召开防溺水安全会议。通过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要求,把安全教育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班主任,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及每个家长,特别是农村学生、男学生、流动儿童等重点群体,大力普及预防溺水常识。

三是开展预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各校要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和暑假前系列安全教育工作,紧密联系家校实际,研究制定专题教育计划,细化系列教育内容,通过大量惨痛的案例,通过墙报、板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到河边、水塘边戏水游玩,一旦发现有人溺水,要运用智慧开展救援工作,立即大声呼救或报警求助,并在第一时间寻求成人帮助。坚决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防止因无力救助而发生连锁溺水事故。有条件的学校还可普及游泳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各小学(部)严格按照《江苏海事局 江苏省地方海事局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首届全国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暨防溺水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苏海事〔2016〕137号)统一部署和区教育局相关要求(武进教育信息网5月30日文件),有计划组织小学在校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学习和竞赛。

四是举行预防溺水承诺活动。各校在暑期前要举行一次预防溺水的学生承诺活动,明确要求学生做到“六个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各校要通过宣传教育和承诺活动,一方面要让学生知晓上下学路上的溺水隐患,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主动远离危险水域;另一方面要让学生掌握预防溺水知识,不断提高遇险逃生、自救互救等基本技能。

二、落实责任,强化家长预防子女溺水的监管责任

各校要立即召开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印发告家长书,并通过给家长发送短信、做好家访、电话联系各村(社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一是向家长和社会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通报中小学生重大溺水事故,同时积极开展防溺水警示宣传,使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告知家长务必承担监护人职责,做好自己孩子的安全监管和教育工作,特别是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和暑假期间要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真正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确保孩子离校后的安全。

各校在6月份要再次把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及回执通过“告家长书”的方式印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要求家长在回执上签字,学校回收并统一保管回执。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将附件送达家长,确保不漏一生。今后若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同时要提交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回执。

三、齐抓共管,协同落实预防溺水的各项安全措施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要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狠抓安全措施的落实。

一是深入基层全面发动。要组织辖区内村(社区)和学校积极开展互动,加强联系,大力开展防溺水宣传和教育,积极营造氛围,共同搞好未成年人的安全警示教育。

二是迅速开展全面排查。要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在水塘、河边设立“水域危险”、“严禁嬉水”、“严禁游泳”等安全警示牌或安全须知、告知栏,设置防护设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主要水域和易发生溺水危险的河塘都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力求做到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安全防护设施到位、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全面消除易发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学校对校园内水池、沟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也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三是加强巡查及时管控。要建立危险水域安全巡查监督制度,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对危险水域进行管控。要建立镇(开发区、街道)、村(居)委会联动机制,全面动员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组成巡查队或成为义务安全监督管理员和安全巡查员,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加强安全巡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发现有学生在河边逗留或游泳戏水的情况时,要及时进行劝阻,严防溺亡事故的发生。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校要精心组织,狠抓防溺水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同时,要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宣传教育情况及时上报。特别注意,请各镇、开发区、街道按附件2的形式,各校按附件3的形式,均将电子稿于6月15日前报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蒋建峰;电话:67****19;邮箱:wj****aq@163***

 

附件1: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附件2:河流、水塘等水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统计表

附件3: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武进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抄送:区综治办,区安监局                                

常州市武进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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