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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员工福利条例

1、凡教职工取得省级以上重大成绩和荣誉。祝贺礼:200/人次。

2、在职教师通过自学取得本科以上文凭。祝学礼:200/人次。

3、青年教师按晚婚晚育,喜结良缘。祝婚礼:500/人次。

4、晚婚晚育,生育子女。龙凤礼:200/人次。

5、在职教师生病住院。健康礼:200/人次。

6、职工家庭发生重大事件。慰问礼:200/人次。

7、重大节日庆典。喜庆礼:不少于100/人次(或按上级安排进行)。

以颁布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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