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教职工取得省级以上重大成绩和荣誉。祝贺礼:200元/人次。
2、在职教师通过自学取得本科以上文凭。祝学礼:200元/人次。
3、青年教师按晚婚晚育,喜结良缘。祝婚礼:500元/人次。
4、晚婚晚育,生育子女。龙凤礼:200元/人次。
5、在职教师生病住院。健康礼:200元/人次。
6、职工家庭发生重大事件。慰问礼:200元/人次。
7、重大节日庆典。喜庆礼:不少于100元/人次(或按上级安排进行)。
以颁布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