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戚墅堰实验小学文件
戚实小〔2020〕1号
关于成立学校安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各部门各级组: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及我校的实际,决定成立学校安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消防安全)工作。
组 长:校长 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法制副校长
组 员:各部门负责人
各级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消防安全)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校综合服务部,有综合服务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常州市戚墅堰实验小学
2020年9月3日
常州市戚墅堰实验小学综合服务部 2020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