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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实验小学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一、学校安全是学校生存发展之本,安全工作是学校全体教职工时时必须关注,认真做好的第一重要工作。学校建立安全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各部门级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工会委员)任考核组成员。

    二、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核的经常机制,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全校安全进行考评和量化。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晋级、晋职、评先选模、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学校安全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点是确保学生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全回家;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五、学校安全考评具体内容:

序号

考评项目

具体要求

考评部门

分值

自评分

考核组评分

1

履职情况

管理责任书1

校长室

综合服务部

10



2

爱生守法

管理责任书2

校长室

教师发展部

德育处

10



3

第一目击

责任人

管理责任书3

校长室

值日护导组长

5



4

班主任工作

管理责任书4

德育处

综合服务部

10



5

值日护导

管理责任书5

校长室

值日护导组长

10



6

课堂安全

管理责任书6

教师发展部

5



管理责任书7

教师发展部

5



管理责任书8

教师发展部

5



管理责任书9

教师发展部

10



7

情况通报

管理责任书10

校长室

综合服务部

5



8

上放学安全

管理责任书11

教师发展部

5



9

校外活动安全

管理责任书12

教师发展部

10



10

其他活动安全

管理责任书13

教师发展部

10



六、学校安全奖励、处罚:

(一)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1、安全意识强,学校安全工作精细、规范、科学推进,无重特大安全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后能科学、规范处置,未造成影响。

2、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及用电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3、模范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制止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4、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险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5、积极开展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6、对查明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原因有突出贡献。

(二)对于违反安全法规、上级安全要求、学校安全制度的处室、班级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2017年5月发布的考核评价制度作废。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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